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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影像
4. ⽤[S]和[T]選擇所需的設定,然後按[SET]。
• 要取消亮度調節操作,請按[W]或[MENU]。
• 調節影像亮度將會創建⼀個具有新的亮度的新影像。原來的
影像也會保留在記憶體中。
• 在相機的顯⽰屏上顯⽰亮度調節後的影像時,⽇期和時間會
指⽰影像原來拍攝的時間,⽽⾮亮度調節時間。
可以通過以下步驟僅減輕曝光不⾜,同時保留影像的亮部。
1. 在顯⽰⽅式中,⽤[W]和[X]選擇想要校正的影像。
2. 按[MENU]。
3. 在“顯⽰”選項卡上,選擇“動態範圍”,然後按
[X]。
4. ⽤[S]和[T]選擇所需的設定,然後按[SET]。
要達到此效果: 選擇本設定:
更亮
更暗
+2
+1
0
-1
-2
減輕曝光不⾜的影響
要進⾏此操作時: 選擇本設定:
將動態範圍應⽤到⽐
“增加 +1”更⼤的范圍
增加 +2
減輕曝光不⾜ 增加 +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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